
一、法律上对介绍卖淫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介绍卖淫罪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得以实现的行为。其认定标准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客观方面需有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介绍方式多样,如直接引见、推荐,或提供信息、居间介绍等。无论介绍是否获利、卖淫行为是否完成,只要实施介绍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若介绍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定罪处罚。此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法律上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一般指介绍多人卖淫、介绍明知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介绍卖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司法实践中,多次介绍、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等通常也会认定为情节严重。此外,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法律上介绍卖淫罪的从轻情节有哪些
介绍卖淫罪的从轻情节如下:一是自首,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二是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三是坦白,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减轻处罚。四是犯罪预备、未遂或中止,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减轻处罚。五是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可酌情从轻处罚。
当探讨法律上对介绍卖淫罪认定标准是什么时,除了认定标准本身,还需了解其相关的量刑与共同犯罪问题。介绍卖淫罪的量刑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情节较轻可能处较轻刑罚,情节严重则会面临更重的处罚。此外,若存在多人共同实施介绍卖淫的行为,各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差异。如果您对介绍卖淫罪的量刑细节、共同犯罪的责任划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