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信息
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自2012年开始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41xxxxxxxxx4193,服务地区为安徽宿州,联系地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执业以来,他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执业理念与能力
刘刚律师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以诚信与正直作为执业准则,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注重在司法实践中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善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委托人量身定制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与解决方案,力求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法律权益,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负责任的法律服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在多个专业领域展现出较强的业务能力,尤其在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方面业绩突出。
社会职务与专业资质
刘刚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同时担任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目前,他还担任宿州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第六届公司法律和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此外,他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发行与承销),跨领域知识储备丰富,能够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深层次的法律支持。
典型案件办理
在刘刚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李X诉张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具有一定代表性。原告李X与被告张X系亲戚关系。2016年9月,李X从张X处购买二手房,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了购房款支付方式、房产过户事宜等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李X按照合同约定付清了购房款,张X也向李X交付了房屋。然而,后期李X催促张X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张X总以各种缘由推脱,一直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李X无奈之下,委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张X,要求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刘刚律师在接手此案后,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和合同条款。原、被告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系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被告也应该按合同约定协助原告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在庭审过程中,刘刚律师依据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情况,为原告据理力争。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法院判决限被告张X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协助原告李X办理宿州市××××小区×栋×单元×××室【不动产权证号皖(20××)宿州市不动产权第×××××××号]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这一判决结果为原告李X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刘刚律师在处理房产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
获得荣誉情况
刘刚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获得了多项荣誉。他获得宿州市律师协会“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还被律图评为“精英律师”。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充分肯定,也进一步证明了他在法律行业的杰出表现。总之,刘刚律师以其全面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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