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子女抚养权案件,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感情亲疏等,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外,若一方存在严重不良嗜好、患有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抚养权判给该方。在审判中,法院会全面审查证据,权衡利弊,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二、中级法院判子女抚养权有啥法律依据
中级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以及子女的意愿(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三、中级法院判抚养费给付有啥法律依据
中级法院判决抚养费给付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民法典》。该法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进一步明确,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院会综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
当探讨中级人民法院子女抚养权如何判时,除了法院考量的常规因素外,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抚养权确定后,若一方的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该如何处理。另外,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上,未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是否有权利提出异议。这些和子女抚养权判定紧密相关的问题,若您存在疑惑,不必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帮您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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