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的执业履历
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自2004年起就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行业经验。他服务地区覆盖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区集中在北京,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众多的职务头衔
陈晓伟律师在律所和行业中担任着诸多重要职务。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此外,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并且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荣誉和职务都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专业的擅长领域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其擅长领域包括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尤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他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也颇有建树。
良好的媒体形象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媒体知名度。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这使得他在社会上有了更广泛的影响力。
显著的行业贡献
陈晓伟律师不仅在实务方面表现出色,还在学术研究上有所贡献。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体现了他对刑事辩护工作的深入思考和总结。
大量的案件积累
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是刑事类型案件。如此丰富的案件办理经验,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践经验,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刑事案件。
典型案例之非法集资案
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非法集资百亿元的案件颇具代表性。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在某市某区大厦等地,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期间管理某地区业务,经统计,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杨XX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精心制定辩护策略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去看守所会见杨XX,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了解案件事实。开庭审理前和杨XX沟通后,辩护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首先,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其次,提出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最后,指出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的最终结果
关于辩护人所提自首的意见,法院经查,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其不构成自首,辩护人此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但其配合侦查之情节量刑时酌予考量。关于辩护人所提立功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杨XX之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辩护人此点辩护意见不予采纳。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相关辩护意见酌予采纳。最终,法院考量杨X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情况及多名同案犯之量刑平衡,对杨XX不宜适用缓刑,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陈晓伟律师在处理复杂刑事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尽管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仍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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