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履历与荣誉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便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始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他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该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陈晓伟律师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尤为突出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充分彰显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和专业地位。
擅长领域与服务范围
陈晓伟律师专注于刑事领域,服务范围覆盖全国,主要服务地区集中在北京。他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业务。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他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见解,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刑事法律保障。
媒体形象与行业贡献
陈晓伟律师在媒体领域也有着较高的知名度,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这不仅展示了他的专业素养,也为公众普及了刑事法律知识。在行业贡献方面,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为刑事法律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分享做出了贡献。
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件辩护
这起发生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百亿元。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在某市某区大厦等地,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
杨XX在该非法集资案中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等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经统计,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并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了案件情况。开庭审理前,与杨XX充分沟通后,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首先,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其次,指出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最后,强调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辩护人的部分意见未予采纳。关于自首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但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会酌予考量。关于立功的意见,法院认为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其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不构成立功。
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这起案件中,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陈晓伟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为杨X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陈晓伟律师在处理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时,能够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并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使得他在面对各种挑战时都能游刃有余,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相信陈晓伟律师将继续在刑事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刑事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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