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损害医疗费赔偿数额根据实际支出确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时,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与已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需注意保留好各类费用凭证,以便在主张赔偿时作为证据使用。
二、人损除医疗费外其他赔偿如何确定
人损除医疗费外,其他赔偿确定方式如下: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致残的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不能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三、人损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怎样确定
人损中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一般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造成残疾的,精神赔偿数额考虑伤残等级;造成死亡的,结合当地司法实践确定。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权衡各项因素酌定合理赔偿数额。
在探讨人损医疗费赔多少时,除了直接的医疗费用赔偿,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后续的康复费用也可能包含在赔偿范围内,像因受伤需要进行的康复治疗、理疗等费用。此外,若受害人因伤导致误工,误工费同样是赔偿的一部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这些赔偿项目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人损赔偿的整体。如果你对人损医疗费赔偿的具体计算、赔偿项目的界定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为你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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