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法律纠纷层出不穷,专业律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的姚厅律师,便是一位在法律领域有着卓越表现的专业人士。
一、律师资历与专长
姚厅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6231,服务地区为广州,其联系地址位于天河区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01自编之一单元。他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姚厅律师身兼多职,是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他还荣获2023年度优秀律师称号,是广州市中小企业专家团成员、广州市经济法学会调解员等。其擅长领域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例详情
在众多案例中,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姚厅律师的专业能力。2014年8月29日,郭XX、邱X向黄XX借款32万元并签订了《借款(抵押、质押、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了利息及担保费用。借款到期后,郭XX、邱X未依约还款,黄XX遂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支持黄XX的诉请,郭XX、邱X不服提起上诉。
姚厅律师作为被上诉人黄XX的代理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上诉人提出的“仅为担保人非借款人”的说法,姚厅律师指出郭XX、邱X在案涉合同及收款指令字据中,均在“借款人”一栏签名确认,且亲自出具了收款账户指令,充分证明其作为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主张仅为抵押担保人缺乏事实依据。
在“借款金额不实”问题上,姚厅律师通过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证明黄XX已严格按照上诉人指令将32万元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邱X5万元、谢XX27万元),借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由于双方存在多笔经济往来,“已通过他人还款”成了本案难点。姚厅律师梳理详尽银行流水记录,证实邱X与黄XX历史上存在多次大额借贷关系。他主张邱X委托邵X支付的32.7万元以及通过其他公司的转账,均是用于偿还双方之间其他的旧债务,而非本案的32万元借款。且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黄XX有指定他人代收本案还款,因此本案债权并未消灭。
对于“利息过高”及“一审程序违法”的上诉理由,姚厅律师坚持利息与费用主张的合法性,认为合同约定明确合法,一审法院已将利息上限调整为年利率24%,符合法律规定;2000元保费属于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依约应由上诉人承担。
三、胜诉成果与意义
广州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姚厅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郭XX、邱X签字确认借款人身份,借款事实清楚;双方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不足以认定邵X支付的款项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一审关于利息及保费的计算正确,程序合法。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姚厅律师成功帮助客户黄XX挽回了32万元本金及相关利息损失。
这起案例不仅体现了姚厅律师在经济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也为众多面临类似纠纷的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姚厅律师将凭借其“有担当,更出众”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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