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均等分割原则,即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其次是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若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上可适当少分。再者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保障子女成长及女方生活。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分割方式多样,实物分割适用于可分物;价金分割用于不可分物变卖后分割价款;补偿分割针对一方付出较多义务或有其他法定情形。
若有证据证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对该方应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判决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承担
判决离婚后,夫妻债务承担分以下情况。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该方以个人财产独自承担。个人债务通常包括一方婚前债务,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三、判决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追偿有何法律依据
判决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追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也就是说,当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全部偿还后,该方有权依据离婚协议约定或法院判决书等,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的份额,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探讨判决离婚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时,除了常规分割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财产分割后可能涉及的过户手续问题,不同类型的财产过户流程和要求有所不同,像房产过户就需要办理一系列复杂手续。另外,若一方对财产分割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在实际生活中,财产分割的情况往往复杂多样,每个家庭都有其特殊性。如果您对判决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后续手续、上诉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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