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行期间以房抵债是否可行
执行期间以房抵债可行,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法院会审查该协议是否自愿、合法,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有效。
若被执行人的房产已被法院查封,需经法院拍卖、变卖程序,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可申请以物抵债。若未进入拍卖程序,不能直接以房抵债。且以房抵债涉及过户等问题,可能存在诸如房屋有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需注意规避风险。
二、执行期间以房抵债需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执行期间以房抵债,需遵循以下法律规定:首先,需双方自愿达成以房抵债协议,不得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否则协议可撤销。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抵债房屋应经合法评估、拍卖等执行程序。若流拍,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可申请接受该房屋抵债。再者,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此外,若房屋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需先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抵债行为合法有效,避免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
三、执行中以房抵债未按规定操作有何法律后果
执行中以房抵债未按规定操作可能产生多种法律后果。若未达成合法有效的以房抵债协议,导致抵债行为无效,债权债务关系未消灭,债权人仍可继续申请执行原债务。
未经评估、拍卖等法定程序,直接以房抵债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有权申请撤销该抵债行为。且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抵债房屋仍可能被原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查封、执行,债权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同时,未依法缴纳相关税费,会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需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当探讨执行期间以房抵债是否可行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以房抵债后房屋的过户手续如何办理,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流程和规定,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问题。另外,以房抵债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不同情况的税费标准又如何,这些都是实际操作中会面临的问题。如果您在执行期间遇到以房抵债的情况,或者对以房抵债后的过户、税费等问题存在疑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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