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权条款一般仍然有效。离婚协议属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子女利益,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存在一些情形可能影响其效力。比如,双方能就变更抚养权达成新的协议,那么原抚养权约定会被新协议取代;若出现法定情形,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等,法院认定情况属实,会判决变更抚养权,原协议相关内容也就不再有效。
二、原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是否还有效
原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条款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签订时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条款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即生效。
不过,若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当事人可在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条款。若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也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
三、原离婚协议债务分担条款是否也有效
原离婚协议债务分担条款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议,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需注意,该条款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债权。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当探讨原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权是否仍然有效的问题时,还有许多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另外,随着孩子成长,实际所需费用增加,也可能涉及到变更抚养费等相关问题。这些都是和子女抚养权密切相关且在实际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状况。如果你对原离婚协议中子女抚养权的效力判定、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及程序等还有疑问,别再苦苦思索,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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