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居财产归属判定的标准是啥
同居财产归属判定,首先看财产是否有约定。若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
无约定时,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归该方。比如一方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
对于双方共同购置、共同经营或基于共同生活形成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共有的规定,能确定出资额的,按出资额确定份额;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若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生产经营所得,应根据双方在生产经营中的贡献大小来分割。如一方负责经营管理,另一方仅提供少量资金,分割时经营管理方可能适当多分。
二、同居期间债务承担的判定标准是啥
同居期间债务承担判定需区分债务性质。
若为共同债务,通常指双方为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如共同租房、购置共同生活用品等。对于此类债务,一般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需共同承担,承担方式可参照合伙关系,即按双方出资比例或实际使用情况分担。
若为个人债务,即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如一方独自的借贷用于个人消费、偿还个人欠款等,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
实践中,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若无法举证,则按个人债务处理。
三、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根据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若能证明为按份共有,则按份额分配;不能证明的,推定为共同共有。
一方同居前财产,归该方所有。同居期间一方受赠、继承的财产,通常也归受赠人、继承人个人。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共有财产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同时,若一方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付出较多,可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当探讨同居财产归属判定的标准是啥时,除了基本的判定标准,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一方在同居期间以个人名义购买房产,但另一方也有出资,这种情况下房产归属该如何确定呢?另外,同居期间共同经营生意所获利润,又该按照怎样的比例进行分割?这些问题在实际生活中都较为常见且复杂。如果您在同居财产归属判定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是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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