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噪声检测标准规则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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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噪声常以分贝(dB)表示的 A声级或声功率级作为评价标准,对不同的机械产品规定有相应的测量方法和容许标准。常用测量仪器有声级计、声功率计、频率分析仪和记录、显示仪器等。声级计分为普通和精密两种,噪声测量常规定用精密的声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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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机械设备发出来的噪声,有些可能会被我们忽略,但有些会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例如施工现场的电钻,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发出来的噪声,那么对于机械噪音这块我们国家是如何定义的呢?机械设备噪声检测标准又是什么样子的呢?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机械设备噪声检测标准规则。

一、机械噪声

机械噪声,指的是由于机械设备运转时,部件间的摩擦力、撞击力或非平衡力,使机械部件和壳体产生振动而辐射噪声。机械噪声按声源的不同可分为 3类: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

机械噪声是由于机械设备运转时,部件间的摩擦力、撞击力或非平衡力,使机械部件和壳体等发声体产生无规律振动而辐射出的噪声。

机械噪声的特性(如声级大小、频率特性和时间特性等)与激发力特性、物体表面振动的速度、边界条件及其固有的振动模式因素有关。齿轮变速箱、织布机、球磨机、车床等发出的噪声是典型的机械噪声。

提高机器制造的精度,改善机器的传动系统,减少部件间的撞击和摩擦,正确地校准中心调整好平衡,适当地提高机壳的阻尼等,都可以使机械振动尽可能地减低,这也是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办法。

二、机械噪声按声源的不同可分为3类:

1、空气动力性噪声:由气体振动产生,如通风机、压缩机、发动机、喷气式飞机和火箭等产生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由固体振动产生,如齿轮、轴承和壳体等振动产生的噪声;

3、电磁性噪声:由电磁振动产生,如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三、常见机械分贝值如下:

挖土机:78-96

电钻:100-105

空压机:75-85

压缩机:75-88

云石机:100-110

电锯:110

飞机发动机:107-140

球磨机:87-128

电动瓷砖切割机:75-130

打桩机:93-112

磨光机:100-115

冲击机:95

1、噪声控制

控制噪声的基本途径首先是控制噪声源,其次是控制噪声传播和噪声接收。

①噪声源的控制:控制噪声源的振动是最根本的办法。一般措施包括:降低激励,如减小冲击力、对旋转质量作动平衡;在设备安装和零部件装配时进行正确的校准和对中;保证相对运动件结合面的良好润滑并降低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电气部件间的电磁力平衡;采取减振和隔振措施,以降低辐射噪声的构件对激励力的响应,如改变构件的固有频率,增大振动件或整个机械系统的阻尼等。

②噪声传播的控制:使噪声在传播途中衰减,以减少传递到接收部分的能量。一般措施包括:对噪声源采用隔声罩;在噪声源与接收部分之间设置隔声障壁;在车间的四壁、顶板上加附吸声材料,在空间装设吸声板;针对某些设备安装消声器;合理选择新建厂厂址、合理布置车间建筑物等。

③噪声接收部分的控制:噪声控制的根本目的在于对人体健康的保护。当控制噪声源和噪声传播不能满足要求时,长期处在90~100dB(A)噪声环境中工作或在高至115dB(A)强噪声环境中从事短期工作的操作者,可使用耳塞、耳罩和头盔等个人防护装置。此外,根据声波干涉原理用“反噪声”控制噪声的反噪声技术已开始试验研究,为噪声控制开辟了又一途径。

2、噪声测量

噪声常以分贝(dB)表示的 A声级或声功率级作为评价标准,对不同的机械产品规定有相应的测量方法和容许标准。常用测量仪器有声级计、声功率计、频率分析仪和记录、显示仪器等。图示为噪声测量系统的组成。

声级计分为普通和精密两种,噪声测量常规定用精密的声级计。一般精密声级计只适用于测量稳态的或非稳态的连续噪声,对脉冲噪声则应当用精密脉冲声级计测量。

频率分析仪完成对噪声的频谱分析,是分析噪声源的基本仪器,常用的有倍频程和1/3倍频程分析仪。需要进行较详细的频谱分析时可用窄恒定带宽的频率分析仪。

记录仪能自动记录噪声信号的时间历程或频谱,如电平记录仪。显示仪一般为示波器,用以观察噪声的波形。

为便于现场测量,常使用录音机或磁带记录仪,录下噪声信号后带回室内分析。

对于复杂噪声的测量分析,如随机噪声或周期性与随机性混杂在一起的噪声,则可将录下的噪声信号输入数据处理机,进行相关分析、谱密度分析等。

自从声强计出现后,噪声的评价标准有以声强级或声功率级取代A声级的趋势。

可以看出机械设备噪声检测标准有很多种分类,国家也有相应的检测标准和流程,特别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使用机械设备进行生产的时候,要从源头控制噪声源,减少冲击力,设置噪声缓冲区等措施,把机械设备噪声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通常的检测工具频率分析仪完成对噪声的频谱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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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精神,刑法不打击无知者,所以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换言之,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的,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只能作为一般逃跑行为,处于交通肇事基本刑。需要强调的是,此处的“明知”应该包括“知道”和“应当知道”两个方面,如果根据收集的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而故意装作不知道,并逃离现场的,仍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是准确界定主观动机。
如前所述,肇事人逃逸的主观动机是逃避法律追究或回避对被害人的救助,如果缺少这两个方面,就不能认定为逃逸。因为实践中,常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亲友及周围群众因为情绪激动,一拥而上对肇事打脚踢,甚至还将肇事人殴打致伤。因此少数肇事人在肇事后,由于害怕遭受打击,便迅速逃离现场,但很快又通过亲友报警或自己到公安机关投案等形式,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下。这些人逃离现场的主观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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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噪声控制技术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等方面。
(1)声源控制
1)声源上降低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2)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加工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如低噪声振捣器、风机、电动空压机、电锯等。
3)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即在通风机、鼓风机、压缩机、燃气机、内燃机及各类排气放空装置等进出风管的适当位置设置消声器。
(2)传播途径的控制
1)吸声:利用吸声材料(大多由多孔材料制成)或由吸声结构形成的共振结构(金属或木质薄板钻孔制成的空腔体)吸收声能,降低噪声。
2)隔声:应用隔声结构,阻碍噪声向空间传播,将接收者与噪声声源分隔。隔声结构包括隔声室、隔声罩、隔声屏障、隔声墙等。
3)消声:利用消声器阻止传播。允许气流通过的消声降噪是防治空气动力性噪声的主要装置。如对空气压缩机、内燃机产生的噪声等。
4)减振降噪:对来自振动引起的噪声,通过降低机械振动减小噪声,如将阻尼材料涂在振动源上,或改变振动源与其他刚性结构的连接方式等。
(3)接收者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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