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被立案后不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依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一旦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犯罪嫌疑人若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无论过多久,都可对其进行追诉。
此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逃避侦查和审判,司法机关也正常开展工作,只是因其他客观原因未及时处理,仍需考虑追诉期规定。
二、已立案案件追诉期是否会受影响
已立案案件追诉期会受影响。根据《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一旦司法机关对案件进行立案,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无论过多久,都可对其追诉。
此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逃避侦查和审判,司法机关也正常开展工作,追诉期按正常规定计算。
三、已立案案件罪名变更追诉期会受影响吗
已立案案件罪名变更,追诉期一般不受影响。根据《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只要司法机关已立案,无论罪名是否变更,追诉时效即停止计算。
罪名变更通常是基于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新事实、证据,对犯罪行为定性的调整,不改变已立案这一事实。只要犯罪嫌疑人未逃避侦查或审判,司法机关有权继续对该案件进行追诉和审判。但如果罪名变更后量刑跨度大,可能影响量刑,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当探讨被立案就没有追诉期吗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一般立案后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还有一些相关情况需了解。比如在立案前,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并且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但要是没有逃避而是正常配合,追诉时效的一些规则仍可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适用。若你对立案后追诉期的特殊情形、追诉时效的计算细节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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