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人担保分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中,各担保人按照与债权人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追偿。
若未约定保证份额,则为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担保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担保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各担保人内部平均分担。
此外,若担保类型不同,如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应按约定实现债权;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二、多人担保中部分担保人免责情形有哪些
多人担保即共同担保,部分担保人免责情形如下:
1.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被担保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责,除非其他担保人承诺仍提供担保。
2.未经书面同意转让债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保证期间届满: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责。
4.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主合同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担责。
三、多人担保中部分担保人被追偿时法律责任咋界定
多人担保分为按份共同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在按份共同保证中,债权人应按约定份额向各保证人主张权利,部分担保人被追偿时,仅需承担约定份额内责任,承担后不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若为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担保人被追偿承担全部或超自己份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可就超出部分在其他担保人未履行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若各担保人内部未约定分担比例,平均分担。
在探讨多人担保时担保人责任如何划分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部分担保人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担保责任,那么其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进行追偿。而且,当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时,担保责任的划分又会有所不同,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多人担保的情况复杂,涉及的法律细节众多。倘若您在多人担保责任划分、追偿等方面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具体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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