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履历与专业资质
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中共党员,同时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还是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他于2004年开启企业法务工作之旅,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学历。多年来,他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擅长领域
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的案件全部胜诉,充分展示了他卓越的法律专业能力。他擅长的领域广泛,包括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在劳动人事、合同法等领域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
三、“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他树立精品意识,深刻理解委托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价值取向。通过他和团队的服务,客户能亲身感受到楚珺律师诚信、专业、勤勉的工作作风。他凭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地预见和处理相关法律风险,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四、典型案例展示专业实力
以一起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为例,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第三人丙公司、丁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30万元及违约金。原告称已依约完成融资引荐等服务,被告却未按《服务协议》付款;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两第三人亦称不清楚原告及案涉《服务协议》相关情况。在庭审中,各方提交了《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法院重点审查《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等关键问题。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案例体现了张居宽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张居宽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淮安市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专业律师。如果您在淮安市有相关法律需求,可前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路35号中鑫上城D1605-1606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联系他,他的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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