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明确,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方。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一方还贷,仍属于共同财产。
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双方协商,可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补偿另一方相应款项。
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屋实际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房屋的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比如,双方均有出资且房屋用于共同生活,会倾向于均等分割;若一方出资多,另一方出资少,出资多的一方可适当多分。同时,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数额计算较为复杂,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二、一方还房贷的房子离婚时增值部分咋分
一方还房贷的房子离婚时增值部分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以个人财产还贷,增值部分一般归产权登记方;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通常按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比例,乘以房屋增值额,再由双方平分。若房子是婚后购买,即使一方还贷,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一方还房贷房子离婚增值部分分割有啥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予以补偿。
当探讨一方还的房屋贷款离婚时咋分的问题,其实还会延伸出一些相关情况。若房屋是婚后购买,即便仅一方还贷,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还贷部分的债务也需双方共同承担。另外,如果在还贷过程中房屋有增值,增值部分的分割也需考量。这些情况在实际处理中可能较为复杂。要是你对一方还的房屋贷款离婚分割后的债务承担、增值部分分配等问题存在疑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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