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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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1、笔迹真伪鉴定:1、检材。2、样本。2、签订协议3、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4、提供有效证件5、送达或邮寄六、交纳鉴定费七、鉴定周期及领取鉴定书。

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司法鉴定是法院非常重要的,司法鉴定可能还会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问题。同时司法鉴定在民事、行政纠纷案件中非常的常见。在鉴定的过程中由于委托人不及时地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那么就经常出现不统一、不一致的情况,不利于司法鉴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和办案效率和质量。其实鉴定材料分为检材和样本,检材是有疑问的材料,样本是已经确认的用来比对的材料。因此,司法鉴定检材也非常重要,那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怎样的?

一、笔迹真伪鉴定(是否某人或同一人书写)类案件需准备的送检材料:

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二、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委托书没有特定的格式,内容一般包括委托的鉴定单位、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时间。

三、签订协议委托和受理双方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四、提供有效证件委托人应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工作证)

五、送达或邮寄委托人可以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到鉴定机构,如采用邮寄方式,最好选择邮政EMS特快专递保价邮寄。

六、交纳鉴定费委托人在委托鉴定后,应按照协议约定交纳鉴定费,交费方式现金支付、转账均可。

七、鉴定周期及领取鉴定书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收到送检材料和鉴定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特殊情况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其实,司法鉴定中检材与样本的区别是有很大的区别,鉴定的材料分检材和样本,检材就是需要被鉴定的材料,刑事诉讼司法鉴定中需要鉴定的材料一般由侦查人员在现场勘察中发现提取获得,或者由侦查人员负责收取;民事诉讼中鉴定材料一般由当事人提供,也就是争议所在。拿笔迹鉴定来举例子,需要鉴定的笔迹就是犯罪现场发现的笔迹,或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笔迹比如借条上的字;样本则分实验样本和自由样本,实验样本就是叫被鉴定的人现场书写材料供鉴定;自由样本由办案人员收集,或通过法院委托被鉴定人所在单位协助收集。

综上所述,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就是首先要鉴定笔迹真伪,把材料送到检验科,然后再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签订协议,最后就可以领取鉴定书了,一般来说从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收到送检材料和鉴定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肯定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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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应该如何的
[律师回复] 对于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应该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笔记的司法鉴定检材合法过程是:
一、笔迹真伪鉴定:
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二、签订协议
委托和受理双方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三、填写《司法鉴定委托书》
委托书没有特定的格式,内容一般包括委托的鉴定单位、委托事项、委托人、委托时间。
四、提供有效证件
委托人应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材料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工作证)
五、送达或邮寄
委托人可以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到鉴定机构,如采用邮寄方式,最好选择邮政EMS特快专递保价邮寄。
六、交纳鉴定费
委托人在委托鉴定后,应按照协议约定交纳鉴定费,交费方式现金支付、转帐均可。
七、鉴定周期及领取鉴定书
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收到送检材料和鉴定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特殊情况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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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
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
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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