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同消费纠纷通常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即三年。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这三年期间,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所以,发生共同消费纠纷后,权利人应及时在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权益受损。
在共同消费纠纷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消费者主张商家有违约或侵权行为,需举证证明消费事实,如消费凭证、合同等;证明商家存在过错,如商品质量问题可提供检测报告,服务瑕疵可提供相关记录。
商家若主张减免责任,要对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举证。比如不可抗力致无法履约,需提供相关证明。若涉及产品质量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商家要证明产品不存在缺陷,否则担责。此外,消费者受损害与商家行为有因果关系通常由消费者举证,但部分特殊情形可合理减轻其举证负担。
三、共同消费纠纷诉讼中证据认定有何规则
在共同消费纠纷诉讼中,证据认定遵循以下规则:
合法性:证据的形式、收集方法要符合法律规定。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等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真实性:要审查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伪造、篡改等。
关联性:证据要与待证事实相关联。与案件事实无关的证据,即便合法、真实,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明力大小判断: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等证明力一般大于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等。法官会综合全案证据,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
当探讨共同消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时,除了知晓具体的诉讼时效时长,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一旦超过诉讼时效起诉,虽然法院仍会受理,但对方可能以时效已过进行抗辩,导致胜诉权丧失。另外,在诉讼时效内若出现法定事由,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要是你在共同消费纠纷的诉讼时效、中断情形以及胜诉权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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