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律上支付令异议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支付令异议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1.异议应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即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
2.异议须针对支付令所请求的给付事项,即表明不同意该给付请求。
3.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异议无效。
4.异议应具有实质性,即异议应是对债务本身的异议,如对债务是否存在、债务金额等提出不同意见,单纯的态度异议或无理辩解不构成异议成立的条件。
若异议成立,法院将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若异议不成立,支付令则具有强制执行力。
二、法律上导致支付令异议不成立的因素有哪些
依据《民事诉讼法》,以下因素会致支付令异议不成立:一是异议无事实与法律依据,仅表达缺乏清偿能力,不构成有效异议。二是异议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债务人应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提出则不成立。三是仅对清偿能力、方式、时间提出不同意见,不影响支付令效力,异议不成立。四是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无异议,仅对履行期限、地点等提出不同意见,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异议不成立。五是债务人向其他法院起诉,不能视为对支付令的有效异议。
三、法律上哪些情形会使支付令异议不成立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支付令异议不成立:一是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无异议,仅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效力;二是债务人只对部分债务有异议,对其他债务无异议的,异议部分不成立,支付令对无异议部分仍有效;三是债务人向其他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效力;四是债务人提出的异议没有说明理由,仅表示不服的,异议不成立;五是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期限、清偿方式等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当探讨法律上支付令异议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时,除了正文提及的内容,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了解。支付令异议成立后,案件可能会转入诉讼程序,这意味着当事人要面临更复杂的法律流程和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而且,若债务人恶意提出异议,阻碍支付令生效,债权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在支付令异议方面,对于转入诉讼的具体流程、恶意异议的判定标准等问题存在疑问,或者对支付令异议成立条件的其他方面还有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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