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程款是不是比其他债权优先受偿
是的,工程款通常比其他债权优先受偿。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发包人逾期不支付,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请求法院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该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同时,承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受偿权,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否优于普通债权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普通债权。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该优先受偿权设立目的在于保障承包人工程款债权实现,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和建筑市场稳定。在司法实践中,当发包人存在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
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否对抗银行抵押债权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能对抗银行抵押债权。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发包人未付工程款,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此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这意味着,当建设工程上同时存在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和银行抵押债权时,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处于更优先的受偿顺位。不过,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期限限制,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十八个月内行使。同时,优先受偿范围也仅限于承包人应得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等。
在探讨工程款是不是比其他债权优先受偿时,还需了解相关的时间限制和范围界定。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合理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而且优先受偿的范围一般仅限于建设工程价款,不包括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若你在工程款优先受偿方面,遇到计算期限是否过期、受偿范围界定不清等难题,或者对工程款优先受偿的具体操作流程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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