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假减刑适用的对象是什么
你想问的或许是“假释”。假释适用对象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规定,对累犯以及因特定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里的特定暴力性犯罪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若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二、假减刑适用情形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假减刑”并非法律术语,通常指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却获得减刑的情况。依据《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减刑需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
若通过贿赂、伪造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减刑,就属于“假减刑”。如提供虚假悔罪证明、编造立功事实等。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依《刑法》第四百零一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假减刑的法律责任该如何认定
假减刑指不符合减刑条件而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减刑的情况。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认定如下:
罪犯:若通过行贿、伪造材料等手段骗取减刑,可能构成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按《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在减刑工作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法办理减刑,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减刑罪。根据《刑法》,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当探讨假减刑适用的对象是什么时,除了明确这一核心问题,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假减刑一旦实施,会对司法公正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而且相关人员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参与假减刑操作的监狱管理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等若触犯法律,会面临刑事处罚。此外,被违规适用假减刑的罪犯,其减刑结果会被撤销,重新执行应有的刑罚。如果你对假减刑的法律责任界定、如何防范假减刑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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