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构成伤残等级的,虽无伤残赔偿金等项目,但可主张其他赔偿。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期限确定。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二、不构成等级的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法律咋定
不构成伤残等级,仍可主张相关赔偿。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受害人可获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以正式票据为凭,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三、未达等级伤残鉴定赔偿法律依据有哪些
未达等级伤残也可获相应赔偿,法律依据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器具辅助费等财产损失,也应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即便未达伤残等级,侵权人也需按这些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当探讨不构成等级的伤残鉴定如何赔偿时,除了已了解的赔偿情况,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例如,即便伤残未达等级,但伤者在治疗期间产生的合理营养费、后续的康复费用该如何主张赔偿呢?另外,因受伤导致的误工时间,若超出了医生最初预估的期限,多出来的误工赔偿又该怎么处理呢?这些都是在不构成等级的伤残鉴定赔偿中可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要是你对这些拓展问题或不构成等级的伤残鉴定赔偿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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