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前期经历
孙培伦律师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在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前,他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多年。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尤其熟悉建筑工程与招投标领域、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的业务,为后续的律师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执业历程与理念
孙培伦律师于2021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现任职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他始终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在面对复杂案件时,他擅长突破传统辩护思路,将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相结合,以最大化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丰富的办案经验
执业多年来,孙培伦律师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擅长刑事辩护、企业合规、重大民商事诉讼、民商事诉讼策划等领域,能够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多种类型的案件。他凭借精准把握当事人需求和洞察案件办理方向的能力,成为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
典型案例展示
在某省公司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孙培伦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关键程序瑕疵。他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最终促使检察院将实刑建议改为缓刑,法院也支持了这一结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好的处理结果。
在某跨国商人实际控制公司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企业。他采用刑民跨领域操作的方法,充分运用刑事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积极收集证据,合理运用法律策略,成功让数千万赔偿金诉请取得法院支持,为原告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某跨境销售伪劣商品案中,孙培伦律师在边境海关协助调查取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线索。他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思维,指出鉴定方式中存在的问题,最终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
在某生产事故企业被行政处罚案中,企业因生产事故发生人员死伤事件,遭行政部门过重处罚。孙培伦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维权,详细分析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程序,寻找其中的不合理之处,最终为企业争取到从轻处罚,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中,孙培伦律师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定性的细节。他积极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以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排除部分证据,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
学术成果与荣誉
孙培伦律师不仅在实践中表现出色,还深耕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他的个人主页和公众号“培心伦眼”收录了多篇创作的代表性文集,如《司法实践中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认定》《构成虚假诉讼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等。这些文集体现了他对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和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同时,他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多年来多次荣获律图法律平台大片区先锋律师的行业权威荣誉,得到了行业和客户的广泛认可。
具体案例剖析
以李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为例。20192020年期间,被告人李X、林X受非法利益驱使,实施了一系列销售假烟的行为。他们合伙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尔果斯市中哈合作中心成立公司,前往福建订购假烟,假烟在运输过程中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涉案卷烟均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
公诉机关认为李X、林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且李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孙培伦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李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持异议,但针对其属于犯罪未遂,涉案烟草未流入市场,未产生实质的法益侵害,且涉案卷烟虽鉴定为伪劣产品,但对伪劣程度无法量化,现实情况中与合格的烟草制品相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性并没有明显差别;此外,被告人李X认罪态度较好,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李X减轻量刑后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定孙培伦律师要求对被告人李X减轻处罚的意见成立并予以采纳,被告人李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减轻处罚并处罚金。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孙培伦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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