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置房是否为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安置房是基于一方的婚前房产拆迁安置所得,且登记在原房产所有者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但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补差价等,差价部分及对应增值可能属共同财产。
若拆迁安置是按人口计算,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都在安置范围内,那么安置房中对应夫妻双方份额属共同财产。另外,即便安置房是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但婚后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安置房是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原房产所有者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若拆迁政策按人口补偿,另一方也有补偿份额,该份额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安置房,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通常也属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三、安置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安置房离婚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安置房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且安置房登记在原房产所有人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若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安置房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可由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被拆迁房屋是一方父母的财产,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且参与部分建设或装修,对于增值部分,可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当探讨“我的安置房是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情况值得关注。若安置房属于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处分时,通常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否则可能引发无权处分的法律风险。另外,若后期涉及安置房的拆迁补偿款分配,也会和是否为共同财产紧密相关。如果是共同财产,补偿款一般也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要是你对安置房是否为共同财产的判定仍有疑问,或者对后续处分、补偿款分配等问题存在困惑,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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