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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质与荣誉傍身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他不仅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多年来,他专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
二、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后持刀捅刺被害人陈XX致其死亡。作案后于X主动报警并等待被抓,经鉴定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耀午律师接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针对定罪,他根据于X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主张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针对量刑,紧扣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这两个法定从宽情节。虽法院未采纳其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最终于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彰显了张律师的专业能力。
三、无罪案例铸就口碑
张耀午律师还创造了多起无罪案例,如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这些无罪案例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上的深厚造诣,更让他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四、服务多元客户群体
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等,为不同类型的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他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认真倾听客户诉求,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未来,他也将继续坚守法律道路,为正义伸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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