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荣誉加身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开始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地区为天津。他不仅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多年来,他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在法律界积累了深厚的声誉。
二、典型案例: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轻判
在(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后捅刺被害人陈XX致其死亡。张耀午律师接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多次会见被告人,详细查阅案卷,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在定罪方面,他依据于X供述提出其主观无直接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应属故意伤害罪;量刑上,强调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节。最终,法院虽未采纳定罪辩护意见,但完全采纳量刑意见,在于X有犯罪前科的情况下,仍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41149.64元,驳回其他请求。
三、丰富履历与行业认可
张耀午律师承办多起大案要案,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等。他还成功为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实现无罪辩护。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也赢得了行业内的广泛认可。
四、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
张耀午律师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执业过程中,即便遇到当事人不理解等情况,他都会用专业知识耐心化解疑虑。他知道每个案件对客户至关重要,所以全力以赴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领域,为众多客户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未来,他将继续坚守法律正义,迎接更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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