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资质与执业理念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在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服务于天津地区。他不仅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张耀午律师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以“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致力于为客户解决重大疑难案件。
二、典型案例之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
(20XX)津XX刑初XX号案件中,被告人于X因长期吸毒致精神障碍产生幻觉,误认为被害人陈XX干扰其生活,持单刃尖刀将其捅死,作案后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被抓。经鉴定,于X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张耀午律师受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辩护人。他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重点分析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针对定罪,他提出于X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特征;针对量刑,指出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在庭审中,他围绕焦点发表充分有力辩护意见,与各方多轮辩论。最终法院虽然采纳公诉机关故意杀人罪指控,但完全采纳其量刑辩护意见,于X被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无罪案例
执业以来,张耀午律师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他承办多起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等重大案件,如曾作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辩护人等。并且有多起无罪案例,像刘x95年抢劫杀人案、王x危险驾驶案、某律师虚假诉讼案,这些都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四、客户群体与坚守的信念
张耀午律师的客户群体广泛,涵盖了涉及各类刑事、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执业过程中,他也会遇到当事人不理解的情况,比如觉得办事效率不够高或对案件结果不满意,但他总是耐心解释,用专业知识化解疑虑。他深知法律的严谨性,每一个案件都需时间和精力打磨。未来,他会继续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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