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情况
杨慧律师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专业学习为她日后的法律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其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能够准确运用法律条文和法学原理,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执业经历概述
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工作,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她最初于2012年至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在那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2019年底,她合伙创设了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副主任一职。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她始终秉持着“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
擅长领域介绍
杨慧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方面。在婚姻家事领域,她能够处理包括离婚、继承等各类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刑事辩护方面,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在合同纠纷领域,她可以为当事人进行合同审查、起草,并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数量统计
执业至今,杨慧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民事、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她成功办理民事、刑事案件800余件,且尤为专精于民事案件,占比约80%。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案件上,她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律所职务情况
杨慧律师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这一职务不仅体现了她在律所中的重要地位,也反映了她在法律专业领域的能力和影响力。她在律所的管理和业务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带领团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社会职务担当
除了在律所的工作,杨慧律师还担任着多个社会职务。她是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为当地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她还是玉龙县妇女联合会副主X,致力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妇女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和支持。此外,她还是丽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房屋买卖案代理
在宋XX与康XX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杨慧律师作为原告宋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诉讼。原告宋XX因购买被告康XX公司位于玉龙县的商品房,签订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并支付了购房全款,但被告迟迟未履行交付过户手续,且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年限与宣传不符等问题。杨慧律师在案件中,协助原告整理证据,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协议无效,被告返还购房款、支付利息并赔偿损失。
被告答辩应对
被告康XX公司辩称,签订协议时虽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告知了原告相关证件在办理中,且协议有会员权益附加值;公司在原告起诉后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认为自身不存在故意隐瞒行为,原告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对于宣传的70年产权问题,称是后期与相关部门对接出现变数。杨慧律师针对被告的答辩,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了有力的反驳和辩论。
证据提交质证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交了《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收据》《承诺书》《楼盘信息宣传》《公告》、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被告对部分证据提出异议,但经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部分证据真实、合法且与本案具有关联性,法院予以确认。被告提交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原告对其关联性提出异议,但法院也确认了该证据的证明力。杨慧律师在证据的收集、整理和质证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专业能力,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康美之家会员权益产品购买协议》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被告在签订协议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且在原告起诉后才取得,故该协议无效。对于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对于利息损失,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付,从2019年5月12日计算至实际还清购房款之日。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和案件具体情况,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00,000元。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保全保险费和保全申请费的请求,法院认为该费用不是本案必要支出的费用,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杨慧律师成功为原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企业法务服务
杨慧律师精通国家劳动人事法规政策,致力于企业法律服务的研究与开发。她能够为企业建立规章制度、进行合同审查和起草,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和用工风险。她积极拓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真正做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同时,她还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为党政机关提供法律帮助。在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她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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