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资历与荣誉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自2004年起便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始律师执业生涯,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他目前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值得一提的是,他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一系列的职务和荣誉充分彰显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卓越地位和专业能力。
媒体形象与行业贡献
陈晓伟律师在媒体领域也颇具影响力,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并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在行业贡献方面,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为刑事法律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经验分享做出了贡献。
酒后划车寻衅滋事案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在案发后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迅速行动。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就协助张X家属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他与检察官充分沟通,最终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晓伟律师阅卷并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他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有力辩护:一是指出张X是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当时处于醉酒状态,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减弱,没有损害他人财物和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二是从客观方面说明,案发在夜晚相对僻静封闭场所,且是偶然一次性行为,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三是强调本案造成的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张X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社会危害性极低。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此案例体现了陈晓伟律师在处理此类刑事案件时,注重深入了解案情,从主客观多方面寻找辩护要点,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结果。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对外虚假宣传具有专业操盘手可提供外汇交易技术服务,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共计370XXXX0675.94美元,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行XX,了解其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是认定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二者量刑差异巨大。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他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行XX受雇于公司和他人,系从犯,且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行XX等人对非法吸收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对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虽然行XX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给一万余名群众造成巨额经济损失,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最终判处行XX无期徒刑。尽管此案结果未达预期,但陈晓伟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谨地分析案件性质,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有利情节,展现了专业的辩护素养和负责的态度。
综上所述,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无论是在相对轻微的寻衅滋事案件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还是在复杂重大的集资诈骗案件中严谨专业地进行辩护,他都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优秀的辩护能力,为刑事法律领域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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