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庭,离婚案件即是如此。也就是说,离婚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不到庭,相关事实就难以查清。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去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办理?律图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可以有代理人吗?
离婚案件由于涉及特殊身份,因此代理人是不能做特别授权代理的。但是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代替出庭。
二、原告方不到场
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视为自动撤回离婚起诉
三、被告不到场
(一)、有关规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二)、什么是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就是缺席判决。 缺席审理、判决,并不是说完全按照原告的诉讼请求来判,法庭仍应进行法庭审理,只不过视为被告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在实践中,只要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举证证据没有原则性错误,一般会得到支持。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在原告和被告不到场情况下的不同处理方法,如果有正当清晰的理由即使被告不到场,仍然是有可能审判处理结果的。因此,公民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积极的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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