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信息
赵骄虎律师就职于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455,服务地区为南京。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其主要办公地点在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玄武科技园2号楼3楼的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总所,高淳分所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路175号271号。他身兼多职,是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也是“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
执业历程与理念
赵骄虎律师出身鲁南山村,高中毕业后立志投身法律事业,专注报考法学专业。本科期间潜心钻研刑律,大三时以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1年他正式开启执业生涯,初期涉猎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各类案件,但始终坚守刑事辩护的初心,将其作为立命之本。十四年来,他始终保持对律师行业的热爱,践行着法治精神。他的执业理念是“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秉持专业严谨、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
执业成果概述
在执业十余年间,赵骄虎律师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他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涉案金额最高26万余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险驾驶(酒精含量200多等情形)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200万)、涉黑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为诈骗(涉案百万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其中多起案件实现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如将销售假药罪改为非法经营罪使刑期从13年半减至6年,诈骗案主犯改从犯刑期从13年减至6年半。2025年度,他收获近10面锦旗,8起案件不起诉,3起撤案、3起报捕后获取保,另有缓刑案件多起。
擅长领域剖析
赵骄虎律师深耕刑事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危险驾驶罪等专项辩护。他认为刑事辩护的核心,不在死磕,而在于真正发现案件的关键和空间,并且进行高效且坦诚的沟通。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他凭借在这些领域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赢得了良好的业界口碑。
获得荣誉情况
凭借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赵骄虎律师斩获多项荣誉。他获评秦淮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高淳区法律援助先进工作者,这些荣誉是对他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的肯定,也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此外,他还曾作为南京广播电台《邓超热线》嘉宾,在媒体上展现了自己的专业形象和法律见解。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典型案例
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发生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当事人甲因企业业务需求,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经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后续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未促成实际业务、未从中获利,后将留存信息删除。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辩护后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并签字具结。
入罪关键在于当事人主张购买信息系经营需要,但因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使用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其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构成犯罪。量刑依据为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结合“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法院对其适用缓刑。
在本案中,赵骄虎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帮助当事人避免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
重大责任事故罪典型案例
该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甲X系某工程作业施工负责人,2024年6月28日凌晨作业前,未认真核对施工计划;在多次获知作业环境存在接触网带电的风险后,未按施工方案要求上报项目部门,既未修订预案增加防触电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也未将该危险告知现场作业人员,致使作业人员乙某进入接触网带电安全保护范围作业时,不慎触碰接触网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2024年8月2日,甲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被害人乙某所在单位已对其亲属完成赔偿。公诉机关以甲X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本案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理。公诉机关认为,甲X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致重大事故、一人死亡,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指出甲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甲X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定甲X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多因一果”相关辩护意见未予采纳,但对“甲X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已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系初犯、偶犯”等合法意见予以采纳。最终,法院判决甲X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赵骄虎律师作为被告人甲X的辩护人,围绕案件核心情节精准构建辩护思路:明确甲X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较低;重点强调甲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的法定从轻情节;结合“已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系初犯偶犯”等酌定从轻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当事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当天庭审结束,当庭宣判缓刑。虽然有没拿到不起诉的遗憾,但考虑到自行赔偿上百万会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最终受害人得到了公司的全额赔偿,当事人没有赔偿却拿到了谅解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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