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特殊侵权类型有什么
特殊侵权行为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侵权行为。常见类型如下:产品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销售者应担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损害,依法律规定担责;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担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损害应担责;高度危险责任,从事高度危险作业或持有高度危险物致他人损害担责;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等造成他人损害,相关主体担责。
二、特殊侵权的赔偿责任如何认定
过错推定责任:部分特殊侵权中,先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若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无需担责。如在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需担责。像产品缺陷致损,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致损,污染者、破坏者担责;高度危险作业致损,经营者担责。
此外,还需考虑因果关系、损害事实等因素,综合认定赔偿责任及范围。
三、特殊侵权赔偿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啥
特殊侵权赔偿责任认定依据主要在《民法典》等法律中。特殊侵权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必须具有过错的心理状态。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方面,《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高度危险责任里,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产品责任中,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担责,销售者有过错或不能指明供货者时也担责。
当探讨特殊侵权类型有什么时,除了已了解的常见类型,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特殊侵权发生后,举证责任分配往往与一般侵权不同,很多时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侵权人证明自己无过错。而且特殊侵权在赔偿范围和标准上也有其特殊性,可能会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特殊项目。若你在面对特殊侵权事件时,对举证责任、赔偿计算等方面存在疑问,或者想深入了解特殊侵权应对措施,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助力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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