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于欣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获得研究生学位。2023年,于欣开启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现任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及库尔勒,联系地址位于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法律实务中积累了深厚的经验。
执业理念与社会身份
于欣律师秉持“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以专业成就客户,通过理性判断来制定诉讼策略,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实现正义。他不仅是一名专业律师,还具有丰富的社会身份。他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相关链接为//mp.weixin.qq.com/s/pTBZukI2o3isHwr5Xg64Q?scene=1&click_id=2,展现了他对法律援助事业的积极推动。同时,他还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抖音主页链接为//v.douyin.com/eZsaXU6fY8/3@9.com,通过网络平台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擅长领域概述
于欣律师擅长多个法律领域,包括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以及人身赔偿。在刑事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在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工程类纠纷和人身赔偿等民商领域,他也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客户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诈骗罪不起诉案例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于欣律师为犯罪嫌疑人何XX提供辩护。2022年,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于欣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他充分利用何XX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与检察机关进行沟通。最终,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何XX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于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量刑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的能力。
开设赌场罪变更及不起诉案例
在和静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案件中,于欣律师担任被不起诉人XX的辩护人。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先后被博湖县公安局和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博湖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XX伙同他人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兑换服务,涉嫌赌博罪。于欣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对案件证据进行了深入分析。经过检察机关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最终认定无证据证实向XX与XX借款的参赌人员王XX构成赌博罪,博湖县公安局认定XX涉嫌赌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和静县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XX不起诉。这一案例展示了于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精准把握,通过合法程序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的结果。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例
在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于欣律师为被不起诉人陈XX辩护。2023年5月14日15时许,陈XX与被害人因车辆调头一事发生口角,后互相殴打,造成被害人右眼眼睑肿胀,鼻肿胀明显,右侧上颌处红肿,经鉴定属轻伤二级和轻微伤。案发后,陈XX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于欣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为陈XX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他指出陈XX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最终,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XX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XX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于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善于发现当事人的从轻情节,通过合法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于欣律师在其执业生涯中,凭借扎实的法学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多个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在刑事案件中,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甚至不起诉的结果;在民商领域,也能够运用专业能力为客户解决各种法律问题。他的执业理念和专业能力,为他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也为他在法律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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