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深耕
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9年起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作为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攀西地区以专注刑事案件的精英团队而闻名。他办理过贪污、受贿、故意杀人等各类重大及普通刑事案件,凭借对案件的准确判断和对证据的透彻分析,在法庭上进行有理有节的辩护,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郑勇所在的辩护团队紧密协作。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博某仍被认定有罪。但辩护团队并未放弃,在二审中继续深入分析案件证据和事实,进行有力辩护。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辩护团队的意见,直接改判博某无罪。这一结果彰显了郑勇律师在重大刑事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
在多起案件中,郑勇律师都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如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达3000多万元,他在侦查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予以采纳,对张某不予批捕。吴某滥伐林木案,涉案树木近一千株,他先提出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批捕,检察机关采纳后,侦查机关直诉,他在检察机关召开的听证会上,仍然坚持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对吴某不予起诉。此外,杨某串通投标案、崔某故意伤害案、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等,他提出的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微等辩护意见均被检察机关采纳,当事人获得不予起诉的结果。
毒品案改判死缓
在毛某贩卖毒品案中,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法院判处毛某死刑。郑勇律师在二审中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改判毛某死缓。在阿某贩卖毒品案中,一审判决没收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二审发回重审后,他提出60万元系阿某合法财产的辩护意见,一审重审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这些案件体现了他在毒品犯罪案件辩护中的丰富经验和精准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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