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医疗事故需准备以下证据:
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是认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关键依据。
保留与医疗费用相关的票据,如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票据,以证明因医疗事故遭受的经济损失。
收集证人证言,患者就医过程中了解情况的人,如病友、护工等的证言。
封存药品、医疗器械等实物,若怀疑医疗事故与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有关,应及时封存保留。准备好这些证据,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医疗事故起诉时证据收集有哪些法律要点
医疗事故起诉收集证据,有如下法律要点:
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等,是核心证据。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客观性病历资料,主观性病历资料应在医患双方在场时封存和启封。
检查检验报告:如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能反映患者当时身体状况及诊疗情况,需及时收集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证人证言:包括同病房患者等的证言,要注意证人需具备作证能力,证言内容应真实可靠。
实物证据:如药品、医疗器械等,对疑似输液、输血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
收集证据要合法合规,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三、医疗事故起诉中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如何
在医疗事故起诉里,证人证言具备一定法律效力,但证明力受多种因素影响。
证人需有作证能力,即能正确表达意志。其证言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为法官了解医疗事故经过提供参考。不过,证人证言属于言词证据,主观性较强。若证人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如亲属关系,其证言证明力会相对较弱。
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对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审查判断。若仅有证人证言,无其他证据佐证,难以单独作为认定医疗事故的依据。只有与病历、鉴定意见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增强其证明力,对案件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当我们探讨医疗事故都应该准备什么证据去起诉时,除了常见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还有一些关键证据同样重要。比如,封存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实物证据,它们能直观反映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此外,患者与医护人员的沟通记录,像聊天记录、录音等,也有助于还原医疗过程中的细节。这些额外的证据能让您在诉讼中更有底气。如果您在收集这些证据时遇到困难,或者对医疗事故诉讼的其他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提供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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