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车祸事故中,交通费的赔偿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赔偿以正式票据为凭,且有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若没有正式票据,法院一般难以支持全部诉求。 通常,赔偿标准会参考当地公共交通工具的收费标准。比如乘坐公交车、地铁的费用,按实际支出赔偿;乘坐出租车的,需合理说明必要性及费用的合理性。 如果是外地就医,合理的交通费用(如长途汽车票、火车票等)也在赔偿范围内,但需剔除不合理开支,如不必要的绕道费用等。具体赔偿数额由法院结合实际情况酌定。
二、车祸事故中怎么界定要赔精神损失费
在车祸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界定需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在于“人身权益受损+严重精神损害”的双重要件: 一、法定前提:人身权益受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如生命权、健康权)导致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车祸中常见情形包括: 1.死亡:受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主张; 2.残疾: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1-10级),通常视为“严重”; 3.其他严重后果:如面部永久性毁容、长期持续疼痛、精神失常等(需举证证明损害超出一般人身伤害范畴)。 二、实践中“严重”的认定标准 法院通常结合以下因素判断: 伤残等级:伤残等级越高,支持力度越大(如1-3级可获较高赔偿); 损害后果的持续性:如后遗症导致长期无法正常生活、工作; 主观痛苦程度:需提供医疗记录(如心理诊疗报告)、证人证言等佐证。 三、例外情形 仅财产损失(如车辆损毁)或轻微人身伤害(如擦伤、轻微伤未达伤残),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结论:车祸中精神损失费的界定以“残疾/死亡”为主要标志,其他严重情形需举证。主张时需提供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证明等证据,最终数额由法院结合过错程度、后果严重度、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确定。 (字数:约280字)
三、车祸事故中保险不赔偿的医疗费谁赔
车祸事故中保险不赔偿的医疗费,赔偿主体需依具体情况确定。若事故责任明确,超出保险赔付范围或不属于保险理赔项目的医疗费,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侵权人是车主且为事故全责方,车主自行承担该部分费用;若车辆使用人非车主,使用人对事故有过错,使用人担责。若双方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若存在商业保险拒赔情况,如违反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可与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若事故涉及多方责任主体,如存在挂靠、雇佣等关系,被挂靠人、雇主等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了解车祸事故中交通费能获得多少赔偿后,还需知道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交通费赔偿通常需有正式票据为证,且票据要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另外,若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因转院治疗等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也在赔偿范围内。但如果是不合理、不必要的交通开支,可能无法获得赔偿。要是你在车祸事故中遇到交通费赔偿的难题,或者对赔偿的具体标准、证据收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