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是今年新颁布的法规,预计在今年十月份开始实施。该法规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正、删减、增加。修正的内容有很多,其中包含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民法总则是如何规定的,又该如何适用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民法总则关于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法规相对于民法通则诉讼时效的规定:
诉讼时效新增:
一是将现行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以适应社会生活中新的情况不断出现,交易方式与类型不断创新,权利义务关系更趋复杂的现实情况与司法实践,有利于建设诚信社会,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是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诉讼时效的特殊起算点,给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保护未成年人利益。
实务中,还要注意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
1、中止,就是停止了继续计算。
诉讼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实效期间,等到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诉讼实效继续计算。
2、诉讼时效中断
中断,就是断了重新计算。
诉讼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统统无效,等到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实效重新计算。
我们知道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再提起的诉讼,一般是没有胜诉的概率的。国家立法部门作出此项修正的目的,是处于社会环境情况不断变化的考量。受害人应当在受到侵害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