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认定诈骗罪的着手情形
诈骗罪着手认定需结合其行为特征与刑法理论。诈骗罪行为逻辑结构为实施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当行为人开始实施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的欺诈行为时,可认定为着手。比如,在网络诈骗中,行为人开始编造虚假信息向被害人发送;在合同诈骗里,开始使用虚假合同条款与对方洽谈等。因为此时行为已对法益(被害人财产权)产生现实、紧迫危险,符合着手的实质要求。而单纯的犯意表示,如仅在脑海中计划诈骗,或为实施诈骗做准备(准备工具、踩点等),未进入实质欺诈环节,不能认定着手。
二、怎样认定诈骗行为中的数额巨大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数额是否巨大,以查证属实的实际诈骗所得金额为准。若存在多次诈骗行为,未处理的,应累计计算数额。同时,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手段、造成后果等因素。若犯罪嫌疑人具有从宽处罚情节,数额虽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但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真诚悔罪等,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怎样认定诈骗罪及其共犯情况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需考量: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实施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且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诈骗数额达较大标准(一般3000元以上)。 关于诈骗罪共犯,需满足共同犯罪条件: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诈骗中,各行为人主观上有共同诈骗故意,即都明知是诈骗行为且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客观上有共同诈骗行为,各行为人行为相互联系、配合,形成整体的诈骗活动。共犯可能分工不同,组织、策划、指挥者为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当探讨怎样认定诈骗罪的着手情形时,其实相关的问题还有不少。比如,认定着手情形后,诈骗罪既遂与未遂该如何区分呢?这关系到定罪量刑的不同结果。一般来说,行为人取得受害人财物或者受害人处分财物,常被视为既遂的重要标志。另外,在有共犯参与的诈骗案件中,各共犯着手的认定又有特殊之处,这要结合各共犯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行为来判断。要是你对诈骗罪着手认定后的相关法律问题感到困惑,比如既遂未遂的界限、共犯着手的细节等,别错过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