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刘晟律师自2019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数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并获得学士学位,还在西北政法大学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目前,他在巴音郭楞地区的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工作,联系地址为欢乐海岸3号写字楼26层。他秉持“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理念,专注为企业及个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其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等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婚姻、遗产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至今累计承办案件数百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代理交通事故案
2023年9月5日,路某某驾驶路某银所有的车辆搭载各某某等雇工前往瓜地干活,途中因车辆轮胎爆胎且操作不当致车辆翻下路基,各某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各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各某某先后在尉犁县人民医院和河南省鄢陵县人民医院治疗,产生了相应的医疗费。经鉴定,各某某构成十级伤残。新MXXX号车辆在被告一处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及“如意行”驾乘人员综合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路某某、路某银均系各某某的雇主,事故发生时各某某处于提供劳务途中。路某某支付部分赔偿款后,双方就剩余损失赔偿协商未果,各某某委托刘晟律师及团队介入。
庭审辩论胜诉
各某某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三被告诉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人民法院。庭审中,各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各某某的损失数额认定、被告一的保险赔偿责任承担、被告二和被告三的侵权赔偿责任及责任比例、被告二主张的“好意同乘”“协议已赔偿完毕”是否成立等方面。刘晟律师团队作为原告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针对性举证及辩论。他们提交完整证据链,主张案涉事故不属于“好意同乘”,驳斥被告二关于“协议已赔偿完毕”的抗辩,明确保险赔付范围。最终,法院采纳了刘晟律师团队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一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各某某各项损失66131.7元,被告二路某某赔偿各项损失53690.69元(扣除已支付部分),驳回各某某对被告三路某银的诉讼请求及其他诉讼请求。刘晟律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赔偿共计119822.39元,充分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