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离婚官司需准备身份证据、婚姻关系证据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证据。身份证据即身份证、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据指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需提供对方与他人重婚或同居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要有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需公安机关处理记录、戒毒所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要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
还需准备关于子女抚养证据,如孩子出生证明、自己抚养优势及对方不利抚养情况的证据;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
二、打离婚官司时分居时间怎么计算
分居时间计算以夫妻双方停止共同生活、各自建立独立生活状态为准。通常起始点是一方搬离共同住所,有明确在外居住的事实,比如租房合同、物业证明等可证明搬离时间。
若双方仍在同一住所居住,但分房、分床,需有证据证明双方经济分开、生活互不干涉。像双方签署的分居协议,能清晰表明分居起始时间;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可证明双方有分居的意思表示及时间。
计算分居时间要连续,若分居期间有偶尔恢复共同生活,应从最后一次分开之日起重新计算。分居证据收集和时间认定较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
三、打离婚官司时孩子的抚养权会如何判
打离婚官司时,孩子抚养权判决需综合多因素。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判断哪一方抚养更利于孩子成长。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如果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低。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等,可作为优先考虑因素。
在探讨打离婚官司要准备些什么材料证据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准备好的证据如何在法庭上有效呈现也是关键,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才能更好地被法庭采纳。另外,对于一些特殊财产的证据收集,像隐藏的房产、股权等,可能需要更专业的调查手段。如果您在打离婚官司过程中,对于证据的收集范围、证据的效力认定,或者特殊情况的证据准备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影响您维权的进程。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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