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具有一定法律效力。 从性质上看,它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只要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了合理安排,那么该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尊重当事人基于真实意愿签订的此类协议。但需注意,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显失公平等特殊情况,当事人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撤销。另外,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并不产生身份关系的解除效力,仅对财产及子女抚养等事项具有约束作用。
二、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怎么抚养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抚养问题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一般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因素,比如一方有稳定收入、有住房等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八周岁以上子女,会尊重其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标准通常为其月收入的20%到30%。抚养费可定期给付,也可一次性给付,用于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支出。后续子女如有重大合理需求,父母双方都有义务负担。
三、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约定
解除同居关系时,子女抚养费约定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 首先,需明确抚养费范围,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数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其次,约定给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给付。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满十八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 最后,将约定内容形成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纠纷。
当探讨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时,除了协议书本身的效力,还需关注后续可能出现的情况。比如,若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之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该如何处理;若协议约定了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之后抚养情况发生变化又该怎么办。这些都是与解除同居关系紧密相关且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如果您在起草、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或者遇到上述相关的后续问题时感到迷茫,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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