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前房产的分割需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房产购置情况与登记状态具体认定:
一、婚前一方全款购置且登记于己方名下的房产,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二、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房产可判归登记方所有,登记方需就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产增值部分,向另一方支付补偿。
三、婚前房产登记于双方名下的,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法院按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时长等因素判决分割比例。
四、婚前房产经双方书面约定转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依约定按共同财产分割。
需注意,分割时需举证房产购置资金来源、还贷情况等证据,以明确财产性质及分割范围。
二、婚前房产离婚时子女有份额吗
婚前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产归原所有权人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并非夫妻财产分割的主体,对该婚前房产无法定份额。若房产所有权人自愿将房产份额赠与子女,或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归子女所有,则子女可取得相应份额,否则子女对该婚前房产不享有权益。离婚时子女的权益主要体现在抚养权和抚养费方面,与夫妻一方婚前房产的分割无直接关联。
三、婚前房产离婚协议后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中关于婚前房产的分割条款,若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则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后悔的,需举证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条款。撤销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则权利消灭。若未办理离婚登记,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重新协商处理婚前房产。若不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仅因自身原因后悔,法院通常不支持变更或撤销协议。主张撤销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欺诈、胁迫等事实存在,否则其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在探讨婚前房产离婚时要怎样进行划分的问题后,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如果婚前房产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部分,离婚时这部分及其增值该如何处理,这是很多人关心的。另外,若婚前房产在婚后进行了装修、扩建等增值行为,增值部分又该如何分割也很关键。这些细节可能会在离婚房产划分中产生较大影响。如果你在婚前房产离婚划分以及相关增值、还贷分割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别让困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