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可请求回购股权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一是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若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股东可自该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股东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在以下常见情形需承担连带责任:一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股东出资不实,即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三是股东抽逃出资,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四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旨在保护公司债权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和公平。
当探讨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时,除了已知答案外,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后,其内部责任该如何进行分摊,这关乎各股东之间的利益分配。另外,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是因其他股东过错导致,其是否有追偿权以及如何行使追偿权,也是实际中常遇到的情况。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较为复杂,若你对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相关后续问题,如内部责任分摊、追偿权行使等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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