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场转型学法律
王铖出生于1972年12月5日,他有着丰富的职场经历。1980年入学,1989年就读职业高中,1992年毕业后正式开启职场历程。1993年,他自主创办机电贸易公司,稳健经营了15年。2008年,王铖入职辽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然而,2012年他决心突破自我,重新出发,开始潜心钻研学习法律,并从事法律工作。2017年,他开始备战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终于在2019年顺利通过考试,为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奠定了基础。2021年,王铖正式开启了执业律师生涯,秉持着“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中。
刑事辩护显功底
2021年执业之初,王铖便成功承办了某疑难刑事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研究案件细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最终推动案件发回重审。2022年,该案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公诉机关撤回起诉。这一成果充分彰显了王铖扎实的专业功底。同年,他办结的多起刑事案件也成效突出,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当事人还为他赠送了锦旗。此外,他还成功办理了一件不起诉案件,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2024年,王铖的履职成效显著,成功为三位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并且两度获赠锦旗。他在刑事案件中,总是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
民事案件展风采
2023年,王铖聚焦民事案件的办理。在处理民事案件时,他始终保持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在办理各类民事案件过程中,他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仔细分析案件情况,运用自己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他的努力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再次获当事人赠旗致谢。他擅长处理的民事案件包括离婚、遗产纠纷等领域。在离婚案件中,他能够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遗产纠纷案件中,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应得的遗产份额。
典型案例促公正
在王铖承办的众多案件中,“精析司法解释溯及力,智护矿工合法权益”这一案件具有典型性。2003年5月至2008年5月,毕X任辽阳市某铁矿矿长、安全员,负责铁矿井下爆破、开采、工人管理等工作。2006年4月,某铁矿法定代表人高X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安排毕X与其他员工在矿区斜井内打川儿,用于储存生产作业当日爆破剩余的炸药和雷管。毕X按照安排,将每次买回来的炸药和雷管让工人运到井下两个川内储存,未按规定将未使用完的炸药和雷管清退交某爆破服务队爆破物品仓库。2008年某铁矿停产,对企业不再使用的存放于井内的爆炸物品,未登记造册,也未报所在公安机关组织销毁。2023年10月3日,某公司在矿区作业时,发现雷管367枚,毕X因非法储运爆炸物品的行为被刑事拘留。王铖受理该案后,深入了解发现该案存在不起诉情节。一方面,毕X的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依据毕X本人及相关嫌疑人的口供笔录可以确定,毕X于2008年5月22日离开辽阳市某铁矿,此后再未参与该铁矿的违法犯罪活动,其本人亦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至2023年5月22日,时间已经过去了15年,公安机关于2023年10月3日发现该案时,毕X曾经参与过的违法犯罪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应当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另一方面,毕X的非法储运行为发生在2006年4月至2008年5月,按照行为时司法解释,毕X实施储存爆炸物行为时,系因从事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当时的司法解释不构成犯罪。最终,毕X无犯罪事实,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持续进步担使命
王铖不仅在业务上不断精进,在思想上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24年,他成为党员积极分子,系统研习党的理论知识,深化了对“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职业认知。2025年,他持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不仅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书,还妥善处置了一起疑难交通事故案件并获赠锦旗。同年,他光荣成为预备党员,以更高的标准践行执业律师的责任与使命。他在辽阳市律协担任刑委会委员、惩戒委委员等职务,同时还是辽阳地区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辽宁海之纳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凭借自己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和专业素养,为当地的法治建设和企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从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到2021年成为执业律师,王铖在法律领域不断探索前行,承办了数百件案件,在刑事、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遗产纠纷等多个领域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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