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开端
罗玉芹律师毕业于大理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本科学士学位。2013年,她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16年起,罗玉芹正式开启执业之路,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282446,现任职于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合伙人及团队负责人。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她秉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核心准则,以严谨的态度和扎实的法律功底,在律师行业崭露头角。
丰富执业经历
执业9年来,罗玉芹律师积累了丰富的从业经验,办理了超过一千件诉讼案件。她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凭借全面的专业能力,她担任了数十家政府、企业的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她始终坚守法律底线,以专业的素养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刑事辩护佳绩
在刑事辩护领域,罗玉芹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以“李X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为例,2024年1月上旬,BX、CX欲购买D的房屋,总价320万元。因资金不足,BX与CX向李XX借款100万元支付首付款,D某收到首付款后配合BX将房屋过户至CX名下。在此过程中,BX又向李XX借款27.5万元用于支付房屋过户税款。过户完成后,BX、CX将涉案房屋过户给E公司并获得款项220万元,随后偿还了李XX的借款,剩余款项留用。后因BX、CX未按约支付D某剩余购房尾款,D某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查认为该案通过高买低卖的方式处置涉案房屋,属于刑事诈骗,未予民事立案,移送至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
罗玉芹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初步研判,认为李XX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她主动与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同时向侦查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李XX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请求侦查机关予以取保候审,但未被采纳。
抓住关键时机
面对侦查机关未采纳取保候审申请的情况,罗玉芹律师没有气馁,而是迅速调整策略,将辩护重心转移至审查逮捕阶段。她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交流沟通案件的定性、证据等问题。她紧扣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对抗诈骗指控,从根源上推翻有罪推定。她的专业和执着得到了承办检察官的认可,检察官对法律意见书予以肯定。最终,在李XX被羁押后的第34天,检察院以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XX不予批准逮捕,李XX当日获释。这一成功案例充分体现了罗玉芹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精准把握罪与非罪边界、抓住黄金辩护期的能力,也为她在律师行业赢得了更多的赞誉和信赖。
罗玉芹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辩护技巧,在云南楚雄的律师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她将继续秉持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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