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简介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现任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他服务地区为天津,联系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张耀午律师专注解决重大疑难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领域。他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以“以客户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为原则,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此外,他还担任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
二、获得荣誉
张耀午律师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三、代表案例
1.二十余年悬案无罪辩护:在刘XX抢劫致人死亡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刘XX于1995年实施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陈旧案卷细致分析,抓住证据体系缺陷。他指出“胶带指纹”提取程序违法、原物丢失无法复核,切断其与犯罪行为关联;排除同案犯前后矛盾且翻供的证言;强调现场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链条。最终,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决刘XX无罪,彰显了“疑罪从无”原则。
2.陈XX涉黑大案辩护:陈XX等人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陈XX组织实施多起犯罪。张耀午律师团队组建专案组,全面阅卷形成数十万字笔录,多次会见当事人沟通情况并解读法律。他确立“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策略,针对核心争议焦点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如陈XX行为更符合非法拘禁罪、不应认定为聚众斗殴首要分子等。法院部分采纳其意见,陈XX获相应判决。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卷,围绕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的证据分析、资金流向梳理、犯罪构成要件论证及量刑情节提出等方面开展工作,为当事人制定全面辩护策略。最终各被告人获相应刑罚。
4.限制责任能力杀人案轻判:于X故意杀人案中,于X因吸毒致精神障碍杀人。张耀午律师接受指派,通过会见被告人、查阅案卷、分析鉴定意见书,制定辩护策略。定罪上主张于X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量刑上提出于X系限制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虽未采纳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量刑意见,于X获轻判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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