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杨向东法学学士出身,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为其法律职业生涯铺就了坚实的理论基石。更为特别的是,他有过服役经历,在部队的磨炼中,培养了坚韧不拔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以及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对他从事法律工作帮助很大。如今他任职于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担任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以及合伙人律师,在律所的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重要的领导和指导作用。
执业年限与案件数量
从2022年开始正式执业至今,杨向东已积累了一定的执业经验。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展现了较为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在侵权领域,他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尤其专精于医疗损害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并且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客户类型与服务方式
杨向东的客户群体广泛,目前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这些单位的合作中,他深入了解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为其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涵盖日常的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等各个方面。他以细致入微、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帮助这些单位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例如,在为各医疗单位服务时,他凭借对医疗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为医院的日常运营、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保障了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该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涉嫌“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于2024年1月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卫健委在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进行处罚,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完全一致。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的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重点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有法定义务对该嫌疑行为核查并处理,不得回避。同时,系统分析相关法律条文逻辑关系,指出“书写病历”与“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属医疗机构应分别履行的法定义务,卫健委在第二次处罚中仅处理前者而未对后者认定,属“选择性执法”,未能全面贯彻条例立法宗旨。通过这些策略,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行业职务与社会责任
杨向东身兼多个行业职务,他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在这些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医疗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同时,他还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法律经验,参与法院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协商和解,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减轻法院审判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另外,他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关注医院员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执行,保障员工和医院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杨向东在法律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多个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客户和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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