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深厚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便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他在刑事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身兼数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他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些头衔和荣誉都彰显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地位。
专业领域聚焦
陈晓伟律师专注于刑事领域,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企业合规业务。在刑事案件辩护方面,他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对于企业,他能提供刑事合规业务,帮助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防范和解决刑事法律风险。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截止至今,他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是刑事类型案件,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领域的专注和专业。
媒体形象良好
陈晓伟律师具有较高的媒体知名度,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他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这不仅展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见解,也提升了他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影响力。他能够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传递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行业贡献显著
在学术研究方面,陈晓伟律师也有一定的贡献。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被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这体现了他对刑事法律实践的深入思考和总结,为行业内的其他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他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推动刑事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促进刑事法律行业的进步。
典型案件辩护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伙同刘某某、宗X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宣传的方式,以投资P2P、金交所、保理业务等理财项目承诺高额回报为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共投资人民币13亿余元,返款共计人民币2亿余元,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业务员、团队经理、分公司经理、区域负责人、事业部副总裁,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担任某事业部副总裁期间管理某地区业务,经统计,杨XX所负责的某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杨XX于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人民币500万元。
制定辩护策略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向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完整地了解了案件全貌。开庭审理前,与杨XX充分沟通后,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一是认为杨XX首次到案即如实供述,在长达三年未被羁押期间均配合到案,被执行逮捕时是经通知到案,应认定为自首;二是指出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三是强调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法庭对杨XX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呈现
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自首的意见,杨XX首次到案系查获归案,后因身体原因未能执行逮捕,在此期间其有随传随到之义务,其到案过程尚未达到自动投案之自主性,故不构成自首,但其配合侦查之情节在量刑时酌予考量。关于立功的意见,杨XX与同案犯甘XX居住在同一小区,公安机关已掌握甘XX的居住地址且经电话联系甘XX已在家中等待的情况下,杨XX协助公安机关辨认具体门牌号的位置,而非提供甘XX的藏匿地址,杨XX之行为尚未达到协助抓捕之程度,不构成立功。不过,鉴于杨XX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考量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职级、违法所得情况及多名同案犯之量刑平衡,对杨XX不宜适用缓刑。最终,杨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陈晓伟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充分履行了辩护职责,为杨X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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