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杨权法律师就职于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27344,服务地区为常州,联系地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他拥有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教育背景,自2018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工作。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75%,同时在行政争议和刑事辩护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秉持着专心细致办案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此外,他还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律师行业的教育培训和立法行政相关工作。
处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
在2023年2月7日,杨权法律师受江苏XX公司委托,参与了王XX诉该公司工资、赔偿金争议一案。案件由常州市武进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权法律师积极推动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经过努力,相关款项得以支付,申请人王XX于2023年3月22日向仲裁委递交了撤回仲裁申请书,自愿申请撤回仲裁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仲裁委准予申请人王XX撤回仲裁申请。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显示出杨权法律师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面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专业素养,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为委托方解决纠纷,避免了进一步的法律程序,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成本。
2021年,杨权法律师与同事蒋XX共同接受原告潘XX的委托,参与其与被告孙XX、常州市XX公司、中国XX公司、第三人紫金XX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2019年7月2日,在常州市武进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与孙XX驾驶的车辆相撞后,孙XX车辆又撞到行人潘XX,致潘XX受伤。事故发生后,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弃车逃逸。经认定,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承担主要责任,孙XX承担次要责任,潘XX无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各方对于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存在争议。被告XX公司要求与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在两个交强险限额内共同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仅负担30%的责任,并要求扣除10%的医保外费用,且不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第三人紫金XX公司垫付了费用,要求一并处理。杨权法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原告潘XX主张合法权益。法院最终认定,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的侵权行为与孙XX的侵权行为构成竞合侵权行为,孙XX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30%的民事赔偿责任,因其驾驶行为系职务行为,故由常州市XX公司承担该部分责任。法院核定潘XX的损失为88571.09元,判决中国XX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64246.8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3311.7元;常州市XX公司赔偿医疗费985.6元。
这起案件涉及多方当事人和复杂的法律关系,杨权法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庭审中准确阐述法律观点,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这体现了他在处理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
客户类型与服务方式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杨权法律师的客户类型涵盖了企业和个人。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如在王XX诉江苏XX公司案件中,他能够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避免企业陷入繁琐的法律程序。在为个人提供服务时,如在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他认真分析案件事实,依据法律规定为原告争取最大的赔偿利益。他的服务方式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诉求,通过协商、诉讼等多种方式为客户解决问题。
行业贡献与总结
杨权法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不仅在具体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能力,还通过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相关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律师行业的教育培训和立法行政工作做出了贡献。他参与的劳动工伤和行政争议等案件,涉及不同的法律领域和复杂的法律关系,他都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妥善处理。无论是在劳动人事仲裁案件中的协商调解,还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他都以专心细致的态度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执业经历和案件处理成果,体现了他在劳动工伤、行政争议等领域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为他在律师行业赢得了一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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