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深厚
聂嘉仪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为她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海南大学的学习经历,让她系统地掌握了法律专业知识体系,对各类法律条文和法学理论有了深入理解,为日后处理复杂的法律事务提供了有力的知识支撑。
丰富执业经验
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聂嘉仪律师已走过多年的法律征程。执业证号为1430xxxxxxxxx1470的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900件。如此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她在面对各种类型的案件时都能游刃有余。她深耕于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刑事案件占比较大,约80%。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她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秉持执业理念
聂嘉仪律师始终秉持“客户至上,耐心、专注做好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她都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耐心和专注投入到案件的处理中。无论是面对大型企业客户,还是普通当事人,她都一视同仁,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力求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担任重要职务
聂嘉仪律师现任长沙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曾任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这些职务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为她提供了更多参与法律事务和交流学习的机会。通过在这些平台上的工作,她能够接触到更多的法律资源和信息,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服务大型单位
作为法律顾问团成员之一,聂嘉仪律师服务过众多单位和大型企业,如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在为这些大型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她积累了丰富的大型顾问单位服务经验,能够熟练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事务,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支持。
参与非诉项目
聂嘉仪律师还参与了国有企业招拍挂法律项目、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项目等大型非诉项目。在这些项目中,她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参与非诉项目,她不仅拓宽了自己的业务领域,还提升了自己在非诉法律业务方面的能力。
建设工程胜诉
在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中,案件陷入二审败诉的僵局。聂嘉仪律师与团队伙伴没有放弃,他们深入剖析案件细节,重新梳理案件脉络。通过重构证据链和严密的论证,最终实现了逆转胜诉。这一案件让濒临绝望的当事人重获生机,也充分展示了聂嘉仪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坚韧不拔的精神。
二审挽回损失
在另一起建设施工合同二审案中,聂嘉仪律师与团队伙伴从合同文本到履约痕迹进行全面复盘。他们不放过案件任何一个事实的蛛丝马迹,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最终,他们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百万,奠定了“权益守护者”的口碑。这一案件体现了聂嘉仪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的严谨态度和专业素养。
刑事辩护彰显温度
在备受关注的涉及幼女刑事强奸案件中,聂嘉仪律师顶住舆论压力深入取证。她深入调查案件事实,既恪守法律公正又兼顾人文关怀。通过对法律的精准解读、对案件情节的细致分析,以及合理的辩护策略,她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结果,彰显了司法温度。这一案件充分展示了聂嘉仪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典型案例剖析
以“百万减损!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二审反转,关键证据锁定付款真相”这一案例为例。2011年10月30日,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某公司签订了《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业主方将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发包给上诉人公司施工。2013年7月23日,被上诉人杨X与上诉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由杨X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公司就承包的桩基工程进行结算,双方因已支付工程款数额争持不下,杨X起诉,上诉人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的支付金额不符,引发二审。
在办案过程中,代理律师聂嘉仪第一时间去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由于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也因为涉案工程进行了相关诉讼,从一审打到了再审,为了全面了解此涉案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问题,她分别去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就此涉案工程诉讼的全部材料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她多次约见上诉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试图让负责人充分回忆当时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与客户负责人多次对细节的交流、负责人充分的回忆,以及对于银行转账明细的反复研究,客户负责人回忆出一个重要情况,即当时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是支付到业主方与上诉人公司的共管账户,此共管账户未经业主方公司授权,钱是无法转出的,加之大部分的工程款都是业主方公司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公司分别向此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并且在到款的当日,这两笔钱原封不动转了出去。聂嘉仪通过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被上诉人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在收到当天就直接转到了被上诉人杨X账户。最后法院也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向被上诉人杨X支付,此举为客户实实在在减损163万元。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聂嘉仪律师在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时的高效、专业和严谨。她在二审时效紧、证据繁杂的情况下,高效调取多案材料,完成阅卷与上诉提交;针对客户主张的“已付款未被认定”诉求,反复沟通工程付款细节、深挖证据,从银行流水中锁定关键突破;面对建设工程纠纷中跨时久、财务凭证不健全、当事人记忆模糊等难题,以“深挖细究、不放过任一疑点”的态度,为客户成功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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